论“品牌的十大人性法则”
法则一:品牌的实质是品牌缔造者的人品。
主观市场:品牌的实质是品牌缔造者的品位,品质。客观市场:品牌的实质是社会资源拥有者的组合和优势分配形成的共识和意识。
法则二:成功品牌必然是成功人的有机集合。
主观解析:成功的品牌必然是成功者的优势集合。客观解析:成功的品牌必然是成功者的有机集合。
法则三:品牌无处不在,品牌特性即人的特性,理解品牌的前提理解人性。
解析:品牌的诞生时刻存在,品牌观念无处不在,人之所以超出生物种类而出类拔萃,品牌意识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。人的行为世界即是品牌意识的世界。
法则四:人的一生所体现的规律同样适用于品牌,所以懂得做人即懂得做品牌。
解析:品牌是在同种同类或他类中形成的主导和优势,它从最幼稚的资源中成长发育,呼吸自然和社会给予的养分,不断学习和壮大,明理和立志;体现了人的状态,人的实质。 法则五:一个人也是一个品牌,一个策划人自身成长历程可以折射其操作品牌的成长历程。
解析:策划者是在人的意识世界里穿梭的精神,它没有固定的形态,但却依赖于人的世界而存在,它无时不刻在人创造的物质中创造精神的世界。优秀的品牌,可以使共识形成精神观念。
法则六:人性的经济性决定品牌的经济性,所以品牌价值归根结底是不同层次利益的集中体现,我们不能撇开利益谈品牌价值,而且,社会的不断进步也会促使我们不能离开品牌价值谈利益。
解析:在这里用一个比喻来形容品牌与利益的关系;人存在需要解决两个问题,物质要求和精神满足;物质要求好比利益,精神满足好比品牌,只有两者达到适当适时地组合和协调,才可以解决实际的问题。
法则七:品牌精神的传递是品牌缔造者精神的传递,塑造百年品牌的根基是长期持续地坚持品牌缔造者赖以成功的精神。
解析:主导是优势的组合,品牌是利益优势的组合;人从出生到死亡,存在是人对生的要求,死则是人一生的品牌。最终的结果人人皆识,但依然顽强奋斗,这就是品牌精神所创造的奇迹,也是死给人所带来的最终结果。
法则八:品牌的整合传播无非是企业对各类资源的整合利用,说到底是对企业所处社会人性的整合。
解析:作者所叙说的人性是人在社会资源和经济场合中所体现出的特点,而非文人墨客所大肆渲染的;品牌谈及人性,为的是更好地创造和理解,而非撰著。
法则九:人生境界的差异是人性在不同环境中的反映,但其本质是统一的;品牌也有不同的境界,但其本质亦如同人性的本质。
解析:心有多大,舞台就有多大;面对你的人生境界,你是什么样的理解。品牌是众多人性的集合,完善和突出的人生境界,所以它拥有统一性,甚至拥有遗传特点。
法则十:宗教是人性的终极体现,如果我们能够深刻领会宗教的内涵,那么品牌将是一场成人眼中孩子的游戏。
解析:在一切艰难和困苦的人生磨砺中,宗教所给予人的不仅仅是解脱,更多的是让人理解了那终极的世界观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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